我要投稿

建筑用工实名化 工资支付有专户

2016-09-28 09:41:50 保护色:默认白 牵牛紫 苹果绿 沙漠黄 玫瑰红 字体:小字 中字 大字 点击数:0

  摘要:
(原标题:建筑用工实名化 工资支付有专户)...


(原标题:建筑用工实名化 工资支付有专户)

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正草案对“工资支付周期、打击欠薪行为”等作了规范,特别是对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作了明确细致的规范。

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的内容。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指出,为保证工资发放到个人,避免冒用工人名义以追讨欠薪为名追讨工程款等行为,增加用工实名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具体表述为:“建设工程领域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两年。”

为确保工资支付到位,草案修改稿还规定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动者工资与其他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
为了使欠薪的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草案修改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守法诚信档案,推行劳动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建立拖欠、克扣工资单位黑名单制度。列入拖欠、克扣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记录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行业诚信信息平台;属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同时纳入政府工程项目投资审批系统。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应当对其予以严格限制。

(原标题:建筑用工实名化 工资支付有专户)
 

  • 上一条:
  • 下一条:
来源:网易
中国施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欢迎转载,但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内容:
验证码: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所有评论】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38-178 全国建筑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网络服务中心(CNSC)
Copyright © 2002-2010 dowel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1871号